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知识产权核准制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配套奖励)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8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截止。
二、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11以上)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三、申报内容
1.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
2.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
3.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配套奖励。
各项目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和程序、联系方式及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五、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均应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单位的注册账户应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账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13493;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88670184。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doc
来源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2-06-08
第二十一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暨2022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征集启动公告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不断巩固和提升创新发展优势”的战略部署,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组织委员会、深圳工业总会联合有关机构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发布及2022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审定发布活动,即日启动申报。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发布活动是由深圳工业总会具体组织,13个政府部门、58家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的一项旨在推动深圳企业广泛开展自主创新、提升生产力水平的重要公益性活动。自2002年启动以来,迄今已持续开展二十年,前20届共审定发布1522家企业3053项“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涵盖了50多个行业。该活动成为全市企业自主创新的演兵场、展示创新成果的大舞台,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审定发布活动是由深圳工业总会联合广东省湾区新经济研究院、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商报、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机构共同举办的一项旨在展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趋势和创新成果的公益性活动,以引领和推动湾区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转化,助力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二十一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分设产品研发类、生产制造类及现代服务类三大类别。
1、深圳企业创新纪录-产品研发类:以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成果为主,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在原理、工艺、结构、功能等核心内容取得实质性突破且优于同类技术。
2、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生产制造类:包括智能制造技术、工艺工法、生产设备、生产组织形式等,项目的关键技术优于同行水平,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现代服务类:包括金融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水利和环境,旅游服务,教育等,项目在该领域内创新成果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为表彰企业创新纪录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特设以下奖项:
1、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
2、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新锐企业
3、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绿色环保示范企业
4、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创新突出贡献人物
(三)申报条件
1、凡依法注册的各种类企业,近两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均可申报深圳企业创新纪录。
2、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所申报项目应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或所掌握核心技术,其产品技术成果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技术空白,具有一定产业化开发潜力。
3、每家企业当年可申报创新纪录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一)申报类别
2022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分为企业和人物两类,其中企业设“创新成就榜”、“高成长创新榜”、“未来创造之星榜”;人物设“创新杰出人物榜”,具体如下:
1、“创新成就榜”: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企业核心技术填补国内外空白或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为行业标杆。
2、“高成长创新榜”:主要面向高成长期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4亿元之间),企业核心技术在同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
3、“未来创造之星榜”:主要面向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以下),企业具有较好市场价值和较大成长空间。
4、“创新杰出人物榜”:主要面向长期重视或参与科技研发,带领团队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要突破,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推动或引领作用,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申报条件
1、凡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近两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均可申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
2、申报榜单企业应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产品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技术空白,具有一定产业化开发潜力。
3、申报榜单人物应为企业高层领导或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的行业专家。
2022年4月25日—2022年7月31日
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办公室统一受理申报深圳企业创新纪录项目;申报企业请登录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进入“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申报系统(http://record.fszi.org)进行申报,在认真阅读申报填写说明后进行在线填写,仅接受在线申报,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系统上同步提交,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受理申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申报企业请登录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进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申报系统(http://gbai.fszi.org)进行申报,在认真阅读申报填写说明后进行在线填写,仅接受在线申报,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系统上同步提交,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
申报条件及申报方式请查询“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或关注“深圳工业总会”微信公众号:sfieorgcn。欢迎各相关企业与企业家踊跃申报。
对于荣获“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的企业,将进行隆重表彰,颁发牌匾和证书,入编《深圳年鉴》和《深圳企业创新纪录2022年鉴》,作为展示企业自主创新实力的鉴证和无形资产。同时可获遴选机会进入深圳市工业展览馆,作为深圳优质创新成果向全社会展示。
对于“上榜”企业入编《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2022年鉴》,作为展示企业综合实力的鉴证和无形资产。榜单将在重要论坛或其他重大活动平台进行发布和表彰,并对优秀企业项目提供投融资交流会、项目路演、创新展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步开展持续投资孵化、市场拓展、人才培训、产业对接等多项增值服务。
联 络 人:邓爱金 0755-82913156
王 立 0755-83059186
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办公室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4月26日
来源 : 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2-06-0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深府〔2022〕28号)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7号),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6日
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zip
来源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 2022-05-2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办〔2022〕6号
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 : 2022-03-22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征求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粤科函产字〔2021〕12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等提出的任务,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等,形成了《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逐一反馈。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申报指南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8日
发布时间 : 2021-10-14
政策解读:《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一、编制背景
激光与原子能、半导体、计算机共同被视为20世纪的现代四项重大发明,而增材制造技术集物理、化学、光学、机电、材料、控制、信息等多学科于一体,近年来发展迅速,是突破传统制造方式的核心动力源泉。我省是国内最大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聚区,产业规模、企业数量、有效专利量等均居全国首位,但也存在部分领域高度依赖进口、技术应用有待深化等问题。为了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快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大部分,重点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四大发展目标”,围绕目标制定了“六大主要任务”“七大重点工程”和“四大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落实落细落地。
(一)四大发展目标
一是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在执行期内,产业营收年均增长超15%,到2025年,超过1800亿元,培育形成年营收超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的企业3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二是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执行期内,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8%,到2025年,有效发明专利量超1万件,制定标准超200项,重点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8%;基础与专用材料、核心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等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三是产业布局持续优化。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以珠海、佛山等地为重要节点的产业发展格局,建成产业园区或基地15个以上。四是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打造激光与增材制造全流程产业链,基本形成产学研协同、开放创新、安全有序的产业发展生态。
(二)主要举措
1、推进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广州重点布局专用材料、精密激光制造、生物增材制造等领域;深圳重点布局激光器件、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等领域。珠海、佛山、东莞等地积极打造一批支撑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企业和配套载体,推进与其他领域的创新融合应用。二是培育优势企业,加速产业集群发展。统筹建设产业园区,引导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我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以链主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形态。鼓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创新驱动,推动技术跨越发展。积极开展激光与增材制造领域的前沿性、原创性技术研究,提升“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与服务”的链式创新能力。四是加强应用推广,助力产业深度发展。积极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应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大力推进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在重要场景的应用示范。五是建设平台载体,支撑产业全面发展。建设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建设中试试验基地等促进重大成果转化和应用。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六是深化开放合作,构建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互融互通。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域并购、创业投资,做大做强产业链条,逐步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2、实施七大重点工程
一是强链补链工程。围绕产业重点环节,加强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强筋壮骨”。针对产业短板,着力招引一批有助于引领突破产业核心瓶颈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分支机构;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巨人”“单项冠军”和“瞪羚”企业。二是园区增效工程。省市联动建设15个以上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专用材料、零部件、器件、整机装备等产业特色园区(基地)或综合性园区(基地),重点支持园区成建制引进机构、平台、团队等高端创新资源。三是创新领航工程。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形成若干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提升自主可控能力;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省外机构申报国家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四是应用示范工程。围绕各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和重点应用领域,建立100个以上典型产业应用示范场景,推动在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的深度应用与推广。五是平台聚势工程。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大科学装置的科技牵引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打造共生环境。六是质量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制造工艺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能力。鼓励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提升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举办或参加各类国际交流活动,打造行业知名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七是知识产权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深入开展领域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完善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建立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申请,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3、强化四大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纵横向联动协同。横向协同研究部署全省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布局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集中力量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纵向协同强化区域一体,形成共识、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和机制,共同构建优质高效的产业服务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加大对重大专项、重大平台、产业园区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一事一议”对具有较大影响力及产业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有效应用金融工具,扩大对重点项目、企业等的扶持力度。落实各项税收或用地优惠政策。三是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靶向引进一批有产业背景的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一批具有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打造就一支中青年高级技术专家队伍。四是建立健全跟踪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的动态跟踪服务体系,制订2021~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完善考核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动计划》的激励、支持作用。
三、主要特点
一是我省首次出台专题支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首次针对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提出四大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制定六大重点任务,依据重点任务,提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七大重点工程,并用四大保障措施来抓落地落实。
二是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全产业链技术发展重点做出了明确表述。上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大模场光纤、高品质晶体、高端增材制造材料等专用材料和高功率合束器、光纤光栅、光隔离器、扫描振镜、高亮度芯片、激光加工头等核心零部件;中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半导体激光器、万瓦级工业用光纤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高亮度泵浦源、大功率电子枪、3D打印头等关键器件和数据处理、工艺规划与控制等专用软件,以及生产设备等;下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精密激光智能装备、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等重大装备和应用产品研制,推动与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
三是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区做了明确的规划。广州重点建设广州市3D打印产业园、深圳重点建设深圳激光谷产业园等,构建全省科技创新和市场应用核心区和引领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市重点建设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佛山南海3D打印产业基地、华南高能激光产业园、东莞激光谷产业园、中山科技创新园、华南激光谷产业园等,构建支撑产业链延伸及完善的重要基地。
四是大力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合作以打造产业创新策源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强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攻关项目;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汽车、模具、核电、船舶等传统产业创新应用与融合,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我省光通信、光传感、光制造、光诊疗、光显示、光存储、科研与国防等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 : 20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