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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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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在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注册,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颁证(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016号),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的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的综合性奖项。


奖励面向精密仪器与测量、传感器技术、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电子测量仪器、检测技术、视觉测量与图像处理、信息处理技术、基于网络的测量技术、生物信息检测、交叉与前沿技术等领域,奖励范围包括:仪器仪表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有关的技术和产品;相关的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关键工艺、关键装备、重大工程应用;相应的著作软件和标准。



01

受理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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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技术发明奖、青年科技人才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详细要求请登陆我会官网参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青年科技人才奖采取申报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采取推荐制。


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项目将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网站上予以公示,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将由学会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




02

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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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填报


请各相关单位登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 https://reg.cis.org.cn/keji,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在线打印水印版纸质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7月31日。



2.寄送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申报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邮寄至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以寄出日为准,过期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03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李 杰

联系电话:010-82800750,13466764082

E-mail:lijie@cis.org.cn

在线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刘岩  15188789830,18911522009



我会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及中介机构开展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培训和咨询工作。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2年5月23日



来源 : 中国 仪器仪表学会 发布时间 : 2022-05-2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办〔20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涉及中小企业的请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涉及个体工商户的请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6日








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在中小企业落地实施,促进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民营〔2020〕38号)中关于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工会经费返还补助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2.降低场地使用成本。鼓励各地在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以幢、层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出售,或以适当的优惠价格出租给中小企业,鼓励各市对产权出让方或出租方予以适当补贴。鼓励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及优秀团队适度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及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在产业园区内布设电镀、喷漆等共性工厂,完善生产工序,增进产业协同。在推进“工改工”工作中,切实保护合法合规经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权益。将工业厂房“二房东”垄断行为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范围。
  3.缓解相关经营成本压力。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市对本地帮扶效果较好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体系,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研判,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推动实施货运汽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探索现代物流整体运营解决方案。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协调机制,与物流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解决外贸企业“缺箱少柜”问题。推行口岸作业单证无纸化,压缩单证流转时间,提升货物进出港效率。

二、着力开拓市场需求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原则上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强化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查处未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违规问题。
  5.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和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举措,简化内销认证和办税程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广交会、进博会、中博会、APEC技展会、旅博会、农交会、农博会、加博会等重要展会活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销售服务和流量支持。支持各市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省按2022年1—9月各地实际兑付数额(实际核销数)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开展跨境撮合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6.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大型企业面向省内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规模。开放产业集群图谱,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支持大型企业尤其是“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三、加强企业权益保障
  7.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在“粤商通”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投诉与处理平台,企业可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中小企业胜诉权益。遴选3—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服务情况对律师事务所给予费用补贴。
  8.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对各市清欠和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关联机构联手赚取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或汇票贴现利息等典型案例在主要媒体进行披露,情节严重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
  9.优化行政服务和执法行为。在生态环境、应急、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着力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发挥各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畅通中小企业投诉和维权渠道。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0.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纾困解难。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民营、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通过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配套服务,加大金融科技赋能,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性。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11.加大供应链融资支持和上市挂牌服务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广东省供应链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加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指导。支持证券中介机构加大服务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力度,对服务省内中小企业成功上市、挂牌增量排名前列的证券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12.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安排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对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支持,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13.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各市设立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加大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对风险补偿实施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扩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严格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
  14.充分发挥信用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

  五、强化企业人才支撑
  15.加强用工供需对接。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实施毕业生本地就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直接输送学生到本地中小企业就业或实习,对表现较好的学校在招生指标和“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时给予倾斜,鼓励各市对提供和吸纳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学校、企业予以奖励,并在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健康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针对“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人才需求设置课程,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对接。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
  16.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人员培训体系,推进“新粤商”培训工程,每年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5000人次以上。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工程。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培训,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7.助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对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有关产业人才专项中融入“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导向和条件指标。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地市行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18.大力推动“小升规”工作和中小企业监测分析。2022—2024年,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升规”奖补政策;各市要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帮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综合商事登记、用电、税收、就业、进出口、融资等数据,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运行分析体系,重点对“小升规”和“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进行监测分析。优化“粤企政策通”平台建设,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19.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省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对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上市步伐,力争5年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设立面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计划,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参与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
  20.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体系化生态化数字化转型。“十四五”期间,支持具有行业变革能力和公共属性的平台型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计划,推动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加快集群中小企业体系化、生态化“上云上平台”。支持平台型企业牵头联合院校机构等,与集群中小企业组团签订“订单式”人才培训协议,培养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平台型企业运营产业园区,丰富技术、数据、供应链等中小企业服务供给。省对平台型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带动中小企业普惠性“上云上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体系化转型发展。
  21.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十四五”期间,继续举办“创客广东”大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推动获奖项目落地广东,对取得股权融资的落地项目,按不超过股权融资额度的10%进行奖补。大力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每年新认定20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七、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
  22.试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由原经营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新的经营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可同时进行。为了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负担,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直接变更登记试点。
  23.加大对“个转企”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依法使用;需换发许可证件、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且转企后股东和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相同的,凭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依法按名称变更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享受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
  24.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扩大对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并持续完善“续贷”“随借随还”“快贷快还”等贷款产品,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效率。
  25.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对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纾困帮扶政策,除适用范围有明确规定外,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细化纾困举措,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做好形势预判和政策储备,适时推动出台。保障内外资中小企业同等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督促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政策落实情况每半年报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

  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 : 2022-03-22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征求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粤科函产字〔2021〕12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等提出的任务,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等,形成了《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逐一反馈。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申报指南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8日

















发布时间 : 2021-10-14

政策解读:《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一、编制背景

  激光与原子能、半导体、计算机共同被视为20世纪的现代四项重大发明,而增材制造技术集物理、化学、光学、机电、材料、控制、信息等多学科于一体,近年来发展迅速,是突破传统制造方式的核心动力源泉。我省是国内最大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聚区,产业规模、企业数量、有效专利量等均居全国首位,但也存在部分领域高度依赖进口、技术应用有待深化等问题。为了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快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大部分,重点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四大发展目标”,围绕目标制定了“六大主要任务”“七大重点工程”和“四大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落实落细落地。


  (一)四大发展目标

  一是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在执行期内,产业营收年均增长超15%,到2025年,超过1800亿元,培育形成年营收超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的企业3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二是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执行期内,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8%,到2025年,有效发明专利量超1万件,制定标准超200项,重点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8%;基础与专用材料、核心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等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三是产业布局持续优化。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以珠海、佛山等地为重要节点的产业发展格局,建成产业园区或基地15个以上。四是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打造激光与增材制造全流程产业链,基本形成产学研协同、开放创新、安全有序的产业发展生态。


  (二)主要举措

  

1、推进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广州重点布局专用材料、精密激光制造、生物增材制造等领域;深圳重点布局激光器件、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等领域。珠海、佛山、东莞等地积极打造一批支撑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企业和配套载体,推进与其他领域的创新融合应用。二是培育优势企业,加速产业集群发展。统筹建设产业园区,引导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我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以链主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形态。鼓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创新驱动,推动技术跨越发展。积极开展激光与增材制造领域的前沿性、原创性技术研究,提升“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与服务”的链式创新能力。四是加强应用推广,助力产业深度发展。积极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应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大力推进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在重要场景的应用示范。五是建设平台载体,支撑产业全面发展。建设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建设中试试验基地等促进重大成果转化和应用。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六是深化开放合作,构建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互融互通。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域并购、创业投资,做大做强产业链条,逐步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2、实施七大重点工程

  一是强链补链工程。围绕产业重点环节,加强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强筋壮骨”。针对产业短板,着力招引一批有助于引领突破产业核心瓶颈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分支机构;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巨人”“单项冠军”和“瞪羚”企业。二是园区增效工程。省市联动建设15个以上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专用材料、零部件、器件、整机装备等产业特色园区(基地)或综合性园区(基地),重点支持园区成建制引进机构、平台、团队等高端创新资源。三是创新领航工程。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形成若干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提升自主可控能力;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省外机构申报国家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四是应用示范工程。围绕各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和重点应用领域,建立100个以上典型产业应用示范场景,推动在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的深度应用与推广。五是平台聚势工程。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大科学装置的科技牵引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打造共生环境。六是质量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制造工艺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能力。鼓励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提升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举办或参加各类国际交流活动,打造行业知名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七是知识产权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深入开展领域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完善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建立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国际注册申请,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3、强化四大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纵横向联动协同。横向协同研究部署全省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布局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集中力量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纵向协同强化区域一体,形成共识、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和机制,共同构建优质高效的产业服务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加大对重大专项、重大平台、产业园区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一事一议”对具有较大影响力及产业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有效应用金融工具,扩大对重点项目、企业等的扶持力度。落实各项税收或用地优惠政策。三是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靶向引进一批有产业背景的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一批具有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打造就一支中青年高级技术专家队伍。四是建立健全跟踪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的动态跟踪服务体系,制订2021~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完善考核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动计划》的激励、支持作用。

  

三、主要特点

  一是我省首次出台专题支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首次针对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提出四大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制定六大重点任务,依据重点任务,提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七大重点工程,并用四大保障措施来抓落地落实。

  二是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全产业链技术发展重点做出了明确表述。上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大模场光纤、高品质晶体、高端增材制造材料等专用材料和高功率合束器、光纤光栅、光隔离器、扫描振镜、高亮度芯片、激光加工头等核心零部件;中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半导体激光器、万瓦级工业用光纤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高亮度泵浦源、大功率电子枪、3D打印头等关键器件和数据处理、工艺规划与控制等专用软件,以及生产设备等;下游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精密激光智能装备、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等重大装备和应用产品研制,推动与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

  三是对我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区做了明确的规划。广州重点建设广州市3D打印产业园、深圳重点建设深圳激光谷产业园等,构建全省科技创新和市场应用核心区和引领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市重点建设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佛山南海3D打印产业基地、华南高能激光产业园、东莞激光谷产业园、中山科技创新园、华南激光谷产业园等,构建支撑产业链延伸及完善的重要基地。

  四是大力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合作以打造产业创新策源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强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攻关项目;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汽车、模具、核电、船舶等传统产业创新应用与融合,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我省光通信、光传感、光制造、光诊疗、光显示、光存储、科研与国防等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 : 2020-10-0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

粤府函〔2020〕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产业经济发展先行一步,规模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市场消费规模巨大,区域创新综合能力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形成了强大的产业整体竞争优势,但也存在发展支撑点不多、新兴产业支撑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高端产品供给不够、发展载体整体水平不高、稳产业链供应链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在提升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本土领军企业和自主知名品牌等方面仍有较大空间,急需攻坚克难不断突破。

  世界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产业集群是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形态,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目前,广东产业集群化发展具备一定基础,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达15万亿元,具有坚实发展基础和增长趋势,是广东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达1.5万亿元,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增长潜力巨大,对广东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立足广东实际,谋划高起点、稳中求进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简称“战略性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突出“稳”,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现“进”,对推动我省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贯通,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意义重大。

  二、发展思路及基本原则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机遇,突出抓创新、强主体、拓开放、促融合,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实现集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集群联动发展。

  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制度创新协调互促,带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增强产业集群发展能级。

  质量为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品质革命,以质量品牌提档升级带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促进集群价值链整体跃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技术、工艺推广应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目标导向,分类施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聚焦产业共性短板,因地制宜,采取“一群一策”方式,分行业、分步骤,积极推动产业集群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开放合作,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核联动优势,着力推进“一核一带一区”产业协同,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产业集群深度参与全球分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落实“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等六大工程,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典范。

  (一)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速基本同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和稳定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不断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域分工合理、差异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确立。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加快转型升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持续优化提升,集群供给体系更好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变化。集群技术、人才、资本、土地等要素配置更加优化科学,形成与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学科建设和人才支撑体系。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集群产业链上中下游衔接协同更加紧密,大部分产业集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培育一批世界顶尖产品。集群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集群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更加开放包容。

  (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突破一批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和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形成战略优势,基本解决“卡脖子”问题。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有效支撑产业集群发展需要。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自主性全面提升。

  (五)质量、品牌与标准化水平持续进步与提升。集群主要行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集群区域品牌和世界一流的企业品牌。各集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升级,部分优势特色行业标准成为全球标准。

  四、发展重点

  (一)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网络、手机与新型智能终端、高端半导体元器件、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产业。以补齐短板做强产业链、以市场导向提升价值链、以核心技术发展创新链,基本解决“缺芯少核”问题。继续做强做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业。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从“世界工厂”向“广东创造”转变,形成世界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2.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广东沿海“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势,扩大提升炼油化工规模和水平,延伸中下游产业链条,提升有机原料、电子化学品等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和高性能合成材料、功能性材料、可降解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占比,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安全环保水平。打造以湛江、茂名、广州、惠州、揭阳等为核心的沿海石化产业带,形成“一带、两翼、五基地、多园区协同发展”特色产业布局。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3.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巩固扩大空调、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等家电产品世界领先地位,做优做强电视机、照明灯饰等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家电、小家电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造以广州、深圳、佛山为核心的创新网络和生产性服务业网络,以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湛江等为核心的制造网络。形成全球领先的智能家电产业集群。

  4.汽车产业集群。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扩大高端车型比例,提升新能源车比重。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显著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结合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新趋势,立足现有汽车产业园区基础,优化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为重点的汽车产业区域布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汽车产业集群。

  5.先进材料产业集群。推动现代建筑材料、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材料、稀土材料等先进材料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稳步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和高端产品。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形成若干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巩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力争迈入世界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列。

  6.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推动纺织服装、塑料、皮革、日化、五金、家具、造纸、工艺美术等重点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时尚等融合,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构建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聚地为重点的先进制造基地网络。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

  7.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重点突破CAD、EDA等工业软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实现突破和创新应用。强化广州、深圳等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云浮等地市大力发展特色软件产业,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自主软件产业生态。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高地。

  8.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支持发展OLED、AMOLED、MicroLED、QLED、印刷显示、量子点、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推进摄录设备、核心芯片、内容制作、编解码、信号传输、终端显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以建设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促进珠三角核心区超高清视频产业各有侧重、紧密协作,带动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配套发展上下游产业。巩固国内领先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

  9.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推动精准医疗、智慧医疗、海洋医药、医养融合等新业态发展壮大,在岭南中药、化学药、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体外诊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形成若干个优势产业。在精准医学与干细胞、新药创制、生物安全、生物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创新集聚区。布局建设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道地药材和岭南特色中药材原料产业基地。加快进位赶超,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高地。

  10.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粮食、岭南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南药、饲料、特色食品及饮料、花卉、茶叶、现代种业、调味品等产业。聚焦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等优势产业区(带),推动集群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聚力发展烘焙、凉果、糖果、腊味、特殊膳食用等特色食品,加快发展中央厨房、即食食品、速冻快消食品等潜力新兴食品。科学布局“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平台,重点推进数字农业试验区等“三个创建”,推动数字农业产业园区等“八个一批培育”,打造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

  (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加快推进EDA软件国产化,布局建设较大规模特色工艺制程生产线和先进工艺制程生产线,积极发展先进封装测试。着重解决“缺芯少核”问题,保持芯片设计领先地位,补齐芯片制造短板。以广州、深圳、珠海等为核心形成两千亿级芯片设计产业集群,做强广州、深圳特色工艺制造,加快深圳、珠海、东莞等第三代半导体发展。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聚集区。

  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发挥广东应用市场规模大的独特优势,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推动集群企业与科研单位、用户单位协同创新,着力突破机床整机及高速高精、多轴联动等产业发展瓶颈和短板。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阳江等地打造成为主导产业突出的全国高端装备制造重要基地。

  3.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以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深度应用场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等产业,集中力量突破减速器、伺服电机和系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和集成应用技术。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市开展机器人研发创新,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建设机器人生产基地,其它各地市做好产业配套。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完善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机器人产业创新、研发和生产基地。

  4.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突破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算法、跨链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架构,推进可信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自主可控和互联互通等关键要素,完善标准体系;强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打造全国领先的产业集聚区、创新引领区、应用先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开展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量子网络等新兴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先进科学仪器与“卡脖子”设备研发平台,打造全国量子信息产业高地。

  5.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低维及纳米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加快先进研发、测试和验证等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高关键原材料、高端装备、先进仪器设备等的支撑保障,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湛江、清远、潮州等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前沿新材料集聚区,巩固综合实力全国前列地位,在若干领域实现引领全国发展。

  6.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保持非化石能源消费全国领先地位,逐步建立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重点打造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建设珠三角太阳能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广州、深圳、佛山、湛江、茂名、云浮等地市氢能产业基地,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7.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高性能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突破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核电、模具、新能源、量子信息、医疗器械、文化创意等领域实现产业创新应用与融合。巩固国内领先优势,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

  8.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5G、AI、大数据、VR/AR等新技术深度应用,巩固提升游戏、动漫、设计服务等优势产业,提速发展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和精品IP,高标准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创意产业园等发展载体,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引擎,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地特色集聚的“双核多点”发展格局,打造全球数字创意产业高地。

  9.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重点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设备、救援特种装备、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高效节能电气设备、绿色建材、环境保护监测处理设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治理、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服务等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健全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和绿色生产消费体系。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带,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形成以安全应急装备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建成国内先进的产业集群。

  10.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在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大型精密科学测试分析仪器、高端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等领域取得传感、测量、控制、数据采集等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以珠三角为核心重点发展中高端产品,辐射带动粤东、粤北错位有序发展,形成高中低端互补的区域协同发展布局。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主导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产品,基本建成结构布局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重点领域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

  五、保障措施

  (一)改革创新治理方式。依托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全局性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力度,分别制订出台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各地要加强对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市联动、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深化“放管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集群内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调整优化集群发展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鼓励各地区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鼓励发展由市场主体牵头的新型集群促进机构,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加大产业集群跟踪评估及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力度,试点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探索完善集群统计监测分析指标,对集群发展较好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二)有效提升创新水平。对标世界最先进水平,系统梳理集群的突出短板与弱项,实施短板突破计划,以揭榜制等方式持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协作攻关。围绕集群需求,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力推进集群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球布局研发网络,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集群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持续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加速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树立质量标杆,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推行“先进标准+”工程,支持集群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全产业链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面推进绿色化改造,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三)全面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围绕集群发展需要配置要素资源。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创新、农业等政策性基金作用,省财政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集群建设能力,拓宽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集群中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将产业集群建设内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用地、用海、用能和交通设施保障。实施产业人才专项工程,依托“双区”面向全球汇聚关键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集群高质量发展布局,建立紧密对接的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四)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重点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加快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产业链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推动集群企业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智慧物流、现代供应链、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集群产业价值链。

  (五)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整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合作供需信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群联动发展。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国际交流平台,构建招商网络,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支持集群企业开拓欧洲、日韩、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出口市场多元化和资产组合多元化布局。鼓励优势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推动研发技术的国际化,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结伴出海”,深度参与全球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发布时间 :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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