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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知识产权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201620号),经企业申报、市镇两级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程序,现决定认定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名单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8613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电话:22831346

 

附件

 

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名单

 

1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2     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3     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

4     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

5     广东杰思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6     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

7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8     东莞市景瑜实业有限公司

9     广东大族粤铭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1    必诺机械(东莞)有限公司

12    广东福德电子有限公司

13    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4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5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莞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8    广东迅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    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1    东莞市爱玛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22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3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24    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25    东莞崧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6    东莞市广业电子有限公司

27    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东莞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29    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30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18-06-20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粤科函基字〔2018〕10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工作,现征集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

  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实施内容,应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重大专项实施方向,针对广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突出重大基础科学和应用基础科学问题,围绕资源与环境、农业、管理等领域,体现价值导向和应用目标导向,提出建议。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设“联合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2类,相关要求如下:

  一、联合集成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要求进行建议。

  (二) 指南涵盖主要内容。

  1.项目的立项依据和必要性(经过“集成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科研带头人)。

  5.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国家和省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 指南申请要求。

  1.“联合集成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注意项目各课题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2.各课题的设置要体现完成项目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交叉学科的联合攻关,多主体的协同创新。

  3.每个项目整体申请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之间应当有机联系并体现学科交叉。

  4.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能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

  二、重点支持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 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广东联合基金已支持的内容相同。

  三、报送要求

  (一) 省内的指南建议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省外的由外省科技厅或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二) 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和指南建议表的电子版于2018年6月8日12: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6月12日12:00前提交到(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联系人:段依竺,020-83163335
  邮 箱:duanyizhugdte.cn

  附件:公函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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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8-06-06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的通知


粤科函社农字〔2018〕1010号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探索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有关部署,加快节能与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低碳产业发展,科技部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编制,根据科技部相关工作部署,我厅负责广东省内的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征集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可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2.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5.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目录收录。

   二、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组织推荐相关技术持有单位申报,并请提醒申报单位注意避免在省科技厅和国家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及时报送到推荐单位汇总。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推荐函(格式见附件2),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汇总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环保产业协会。

   4.省科技厅将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到科技部。

   三、申报材料寄送要求

   1.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版3份、刻录光盘1份,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C室,省环保产业协会 张创荣(收),邮编510045。

   2.申报材料及推荐函电子版发至邮箱:98742032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1.省环保产业协会 张创荣,020-83517493、83549912(传真)

   2.省科技厅社农处 陈毓君,020-83163904

   附件:1.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

      2.推荐函(格式)

  

   省科技厅

   2018年5月23日



发布时间 :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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