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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现制定了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杰普特(47.2600.000.00%)光电股份(9.7100.000.00%)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随着“工业4.0”概念的兴起以及在国内外产业大环境的逐步渗透,“自动化、智能化”逐渐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高功率光纤激光器、激光传输、3D打印技术、新材料制备、CAD/CAM软件技术等诸项技术的融合,是新一代数字制造技术的萌芽,代表着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方向。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在航空航天、国防、能源、交通等尖端支柱领域具有重要应用前景,受到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国政府也一直将激光加工作为“先进制造技术”而列为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龙华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之一,需要以光电子器件等为首的重点产业项目形成产业集聚,带动辖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更加快速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提升龙华区在激光器行业甚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水平和地位。对引领和推动龙华区传统产业转型和结构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二)可行性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我国首家、全球少数几家能够商业化批量生产脉宽可调光纤激光器的厂商,并在国内高端激光装备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激光器成功打破了美国IPG和英国SPI公司在国内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激光智能设备已成功打破国际半导体激光检测和加工设备市场被欧美日大型企业长期垄断的局面。项目产品起点高,技术先进,为国内行业先进水平。预计项目投产后5年累计产值约81亿元,并有力地提升我国激光相关产品的供应能力,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设内容:规划建设激光器和激光智能装备高端制造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含设备用房、辅助用房等设施)。

(四)建设规模:土地面积不超过47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33187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A0617 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A19先进制造业的A1910高端装备及关键元器件、精密工具、材料及图层、智能控制及软件、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等精密制造装备技术和产品。《战略性新型产业行业分类》(2018版)中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和2.1.4其他智能设备制造。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项目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

(二)生产技术:项目申报主体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OPA结构的时序控制技术、种子源LD驱动技术技术、高功率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技术、激光调阻机系统方案技术、调阻机结构设计技术、光谱检测技术等专利技术。

(三)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竞买申请人应当为区政府按《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的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法人。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产品生产符合ISO9001、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通过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投产。

2.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5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0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0.03吨标准煤/万元。

(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4741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33187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0年4月17日- 2020年4月2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

联系人:赖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23336079、23336028。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 : 2020-04-17

关于认定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知识产权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201620号),经企业申报、市镇两级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程序,现决定认定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名单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8613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电话:22831346

 

附件

 

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名单

 

1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2     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3     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

4     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

5     广东杰思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6     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

7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8     东莞市景瑜实业有限公司

9     广东大族粤铭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1    必诺机械(东莞)有限公司

12    广东福德电子有限公司

13    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4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5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莞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8    广东迅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    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1    东莞市爱玛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22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3    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

24    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25    东莞崧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6    东莞市广业电子有限公司

27    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东莞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29    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30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18-06-20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粤科函基字〔2018〕10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工作,现征集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

  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实施内容,应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重大专项实施方向,针对广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突出重大基础科学和应用基础科学问题,围绕资源与环境、农业、管理等领域,体现价值导向和应用目标导向,提出建议。2019年度广东联合基金设“联合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2类,相关要求如下:

  一、联合集成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要求进行建议。

  (二) 指南涵盖主要内容。

  1.项目的立项依据和必要性(经过“集成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科研带头人)。

  5.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国家和省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 指南申请要求。

  1.“联合集成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注意项目各课题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2.各课题的设置要体现完成项目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交叉学科的联合攻关,多主体的协同创新。

  3.每个项目整体申请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之间应当有机联系并体现学科交叉。

  4.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能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

  二、重点支持项目

  (一) 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 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广东联合基金已支持的内容相同。

  三、报送要求

  (一) 省内的指南建议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省外的由外省科技厅或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二) 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和指南建议表的电子版于2018年6月8日12: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6月12日12:00前提交到(或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联系人:段依竺,020-83163335
  邮 箱:duanyizhugdte.cn

  附件:公函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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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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