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激光与增材制造是前沿科技、经济建设等国际竞争的关键领域,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驱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之重器”和“动力源泉”。我省是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大省,企业总数和产值均占全国的30%以上,形成了以大族、纳思达、创鑫、杰普特、光韵达、海目星、光库等为代表的10余家上市公司,其中2019年大族激光主营收超过100亿元、纳思达超过230亿元,年主营收超1亿元以上企业30余家、10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300余家。2019年全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主营收超过1000亿元,驱动下游应用产业主营收超7.9万亿元。初步形成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惠州和佛山、珠海、中山、江门等珠西地区为载体的产业集聚态势。
(二)存在问题。一是关键核心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前沿原创性/领先性技术创新不足、原创性成果产出较少,产业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等部分依赖进口。二是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不足,产业发展水平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地区。在超快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显示、增材制造等领域技术创新应用与融合不深,增材制造产业规模偏小,缺少行业领军企业。三是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不高,缺少知名品牌。创新发展乏力,产品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中小微企业盈利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等。四是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偏少,专业型顶尖人才、复合型优秀人才缺乏等。
(三)优势与挑战。作为国内制造业大省和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我省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已拥有全国领先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技术基础。初步形成了涵盖产品设计、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工业应用和公共技术服务等产业链。二是企业数量多,产业集聚态势明显。拥有了一批主营业务为激光与增材制造的上市龙头骨干企业,众多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产业集聚态势。三是拥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平台与人才队伍,建立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30多个、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多个。四是规模化应用前景广阔。我省拥有领先于全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优势产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逆全球化、中美经贸摩擦和全球新冠疫情对国际贸易格局、产业市场发展趋势等带来了新变化,构成巨大挑战。二是国际科技霸权与打压常态化,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压力,投资扩张减缓。三是知识产权与品牌竞争激烈。相关知识产权、标准、品牌等建设滞后,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有待提高。四是人才争夺、区域竞争进一步加剧。全球乃至国内各省市之间对专业人才的争夺白热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拟达到以下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主营收超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15家以上,超1亿元以上企业100家,全面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年增长20%以上,年主营收超过2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同时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附加值超过12万亿元。在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模式上保持在全国领先。
(二)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包括广东省实验室、激光大科学装置、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多个创新平台,形成专业型顶尖人才、复合型优秀人才聚集高地。实现专利授权量年增长率超过15%,制定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国际标准200项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
(三)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进一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区域创新主体的对接合作,打造产品设计、基础材料、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全流程产业链,形成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惠州和佛山、珠海、中山、江门等珠西地区为产业集聚载体,粤东西北协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实现“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四)产业生态基本完善。集聚全省乃至全球创新资源,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集“新技术研发+标准与知识产权服务+高水平人才引培+创新平台建设+全过程金融支持+应用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以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众多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 创新驱动推动技术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扎实部署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启动一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开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研究,开发光纤器件、扫描振镜、激光加工头等关键器件,开展超大功率/大能量激光器和新型智能化/高精度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研制与应用。提升“基础/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与服务”的链式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壮大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应用前景好、产业支撑作用明显的创新主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微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合力开展关键应用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重点企业瞄准核心技术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兼并重组,加快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标杆性、国际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强推广助力产业深度发展。大力建设一批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区,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和开发潜在市场。推动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核电、模具、新能源、量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深度应用与融合,促进在军事国防、农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拓展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优化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和特色,积极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一批可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各具特色的支撑和配套载体。鼓励不同地域/空间企业建立错位、协同发展格局,打造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珠三角为核心,粤东西北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强化支撑助推产业全面发展。建设激光与增材制造广东省实验室、产业园区以及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中心、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支撑平台。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型孵化载体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增大研发投入强度,积极推动产业服务资源与企业发展需求无缝对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深化合作实现产业融通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域并收购、创业投资以及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推进产业内部技术、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要素的流动,促进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与融合。加强跨地域交流合作,实现全球化分工与协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 原创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关键材料、核心器件、高端装备与应用等原创性/领先性技术研究,部署一批颠覆性、变革性的研究项目,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基固本。大力开展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基础软件等研发。重点支持大模场光纤、高品质晶体等激光材料,高性能金属粉末、高分子和生物医用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高功率合束器、光纤光栅、光隔离器、扫描振镜、激光加工头、高亮度芯片等核心器件,数据处理、工艺规划与控制等专用软件研发,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的技术基础保障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装备突破。大力推进万瓦级工业用光纤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等研制,攻克涉及精密激光加工装备与系统、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以及产业应用等关键共性技术,实现重大装备与系统的自主保障,达到比肩或引领国际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产业应用工程
4. 产品应用创新。大力推进技术应用创新,提升产品应用水平。重点实施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拓展在科学前沿、军事国防、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医疗器械等领域创新应用,实现应用技术在深度与广度上的飞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与航空航天、汽车、模具、核电、船舶等产业深度结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超高清视频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平台建设工程
6. 高端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南方先进光源、超强超短脉冲激光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大科学装置科技牵引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广东省实验室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汇聚世界顶尖优秀人才、引领未来科技创新,提升我省科技实力和创新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交流协作平台。建立完善广东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组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参与产学研用产业联盟建设,促进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打造共生环境。支持我省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推动行业交流协作。(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品质提升工程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科研院校从国际和行业层面开展标准和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与规划,制定有关工艺/装备/材料/软件/应用/服务等各类标准,提升产业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加大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广力度,建立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高性能激光器和高端智能装备等知名品牌。支持参加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深圳国际激光展等高水平展会和论坛,提升国际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产业育成孵化工程
10. 推动园区建设。推进激光谷、增材制造产业园建设,强化产业园对区域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提升产业孵化与服务能力,大力扶持初创小微企业等新生力量,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与安全性。(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发展新业态。鼓励探索融资租赁、共享等新型应用服务模式,催生服务新业态。促进产业与新一代电子信息、汽车产业、先进材料、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等产业渗透与深度融合,孕育和孵化新领域新行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由省政府统筹协调,各地市协同配合,研究部署全省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强化资源统筹和集聚,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推动产业集群出台针对性行动计划,各地市要加强对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通过部省市联动、共同推动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执行与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充分利用基金、风投等金融工具,形成政府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扩大产业扶持带动面。加大重大专项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推进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建设,从招商引资、配套条件、要素资源、资金补贴、研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具有一定应用前景项目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尤其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成本、落实财税及用地优惠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持建立符合产业集群发展特点的人才引育和人才评价方式,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培养技术带头人、专业团队、企业技术骨干等应用型人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快机械、光电子、材料、软件、光学、信息技术等学科建设,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培养研发、管理和技能型人才。制订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面向全球引进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人才柔性工作的支持举措,鼓励外地高层次人才服务于集群建设,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省科技厅、教育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项目跟踪考评机制。针对产业技术、工艺装备、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专业人才、标准/知识产权体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短板与需求,制订2021—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动态跟踪服务体系,推进建设一批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创新平台、重点工程。完善考核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项目的激励、支持作用。(省科技厅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短板突破计划表
2.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项目表
3.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产业链及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