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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20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东莞市实施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一方面是从供给侧发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将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加快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另一方面是从需求侧发力,大力挖掘不同市场主体的技术需求,以需求为引导,推动各单位和人员研制能够解决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实现直接转化。

一、起草目的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需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具体举措。近年来,国家和省分别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6年通过)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大力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东莞市也迫切需要研究制定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律法规,推出强有力的措施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的脉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是解决我市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所面临问题的需要。高校院所是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主力军,拥有大量具有相当价值的科技成果,但据不完全统计,大部分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20%,有的甚至不足10%。主要原因包括:在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已明确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对其科技成果的自主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但由于相关细则和地市办法尚未出台,高校院所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害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敢贸然转化科技成果;在评价机制方面,当前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考核仍以论文发布、专利授权、项目承担等为主,不大重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效率;在配套服务方面,东莞市各类公共创新平台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尚待完善,难以满足高校院所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

三是营造宽松活跃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的需要。科技成果转化涉及技术研发、鉴定登记、价格评估、成果交易、平台搭建等各个方面,除了要有良好的政策配套以外也需要建设规范活跃的技术市场。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时不仅要解决高校科研院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更需要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的功能配套,真正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支持成果转化全环节、全链条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的主要思路是通过充分发挥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市场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相互转化的渠道网络,加快整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双转化机制。行动计划实施后,预计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设运营不少于10个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挖掘发布不少于10万条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实现100%以上的技术交易合同额增长、举办不少于100场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培训500人次以上的技术经理人、推动 80%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设置成果转化管理岗位以及50%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单独或联合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

三、内容说明

一是制定双转化政策法规。参照广州和深圳等先进地市的做法,争取市政府通过设立政府令或政策规章等法律文件的方式,制定出台具有我市特色、符合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逐步建立起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体制,完善政策法规顶层设计。

二是强化双转化供给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拥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规定,参考《广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穗科创〔201516号)等办法,探索制定事业单位科技类国有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引导科技企业及服务机构加强对研发、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挖掘、整理、描述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和需求的能力,支持企业主动通过众包平台等发布技术需求。

三是搭建双转化线上平台。支持东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科技众包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动与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如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的对接。支持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在科技众包平台上发布技术需求,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配套支持。

四是开展双转化线下登记。积极做好科技成果和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技术交易活动,提高技术合同交易额;指导已登记的科技成果申请科技奖励等各类政策扶持,推动更多更优质的科技创新成果成功对接和转化。

五是建设双转化实施载体。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服务功能,推动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作为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积极培育孵化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市场前景的、有潜力转化为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科技成果。

六是完善双转化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用户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和定价方法,完善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评价定价体系,为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协议定价处置科技成果提供有效的估价参考。

七是实施双转化科技项目。通过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支持专利成果产业化和应用型科技研发,集中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实施产业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加强对社会力量设奖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提高奖项的认可度和美誉度。

八是开展双转化各项活动。积极争取举办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众包大赛、科技项目路演、科技成果对接会等活动,拓宽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对接的桥梁和渠道。积极“走出去”主动对接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推动国际优质科技成果来莞转化。

九是培养双转化人才队伍。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课程和优质师资,面向科研机构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培养一批熟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流程的技术经理人。鼓励技术经理人主动对接科技众包平台上的技术需求,协助发包方寻找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并给予相应配套扶持。

十是加强双转化资金扶持。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双转化线上平台建设、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双转化活动开展和人才建设等工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的各类金融产品,推动国内外技术成果在莞转化。积极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我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科技成果项目尤其是国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力度。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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