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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7.31亿元,实控人全额认购

发布时间:2021-11-19

中飞股份11月18日晚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朱世会。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粤邦投资拥有公司股份3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认购对象朱世会将直接持有公司40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6%。因粤邦投资为朱世会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后,朱世会拥有或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占比为44.09%。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粤邦投资变更为朱世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朱世会。

2020年之前,中飞股份主要从事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机加工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以来,中飞股份开始发展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业务。2021年半年报显示,中飞股份高性能铝合金业务持续发展,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实现竣工投产,公司进一步完善高端铝合金材料、红外光学及激光器件双主业经营模式。

中飞股份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

中飞股份曾于2019年4月9日晚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峰与粤邦投资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杨志峰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可流通股份620万股无限售可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3%)转让给粤邦投资,并将其仍持有的其余1860万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之表决权委托给粤邦投资,委托授权效力及于因该等股份送股、转增股等而新增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如能落实执行,粤邦投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20年3月6日杨志峰再与粤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中飞股份4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以25.1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粤邦投资,总转让价款为1.17亿元。该次股权转让已于2020年5月7日完成过户。

紧接着,中飞股份又于2020年7月7日公告,杨志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以29.5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东粤邦投资,总转让价款为6.18亿元。在这次转让完成后,粤邦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7.33%。

值得一提的是,中飞股份曾于2020年2月24日早间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朱世会、皮海玲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22.5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8.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亿元,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

不过在时隔一年之后,中飞股份在今年3月12日晚间公告,鉴于自筹划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整体状况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决定终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针对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筹划,确保项目按建设规划高质量完成,全面推动公司双主业战略优化布局的落地。

如今,中飞股份再度启动定向增发。据中飞股份最新公告介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专注主营业务,巩固在铝合金行业的已有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快发展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进一步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客户及应用领域,成为行业领先者。

另外,为实现快速发展,2020年以来中飞股份积极开拓红外光学业务,包括设立子公司、建造厂房、购买原材料与生产设备等,资金需求较大使得公司负债较高,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次向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中飞股份同时表示,本次发行中,朱世会将通过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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